说说驰名商标诉讼中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

  • 319
  • 2021-03-05 10:45:15
  • 鱼爪商标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驰名商标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集中在第六、第七、第八条。

第六条 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对其在先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第七条 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

第八条 对于在中国境内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原告已提供其商标驰名的基本证据,或者被告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予以认定。

从这些条款可知,驰名商标是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成立的法律要件事实,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商标驰名事实应负举证责任。

但有一些特殊规则应值得注意:

1、认定驰名商标的举证一般较为复杂,对于曾被认定过的驰名商标等特殊情形,从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出发,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七条针对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减轻举证责任等特殊规定,依法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2、第七条第二款对于自认做出了特殊规定,即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这是为防止当事人在驰名商标认定中“串通”造假。在对方当事人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可时,仍不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整理编辑:鱼爪)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摘要:商标作为品牌的一部分,在品牌保护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不重视商标品牌的保护,将给企业带来惨重的损失。那么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1、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2023-06-27查看详情>>

  •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摘要:在大家的潜意识中,都觉得只有企业才需要注册商标的,才会创立自己的品牌,其实不然,很多普通人也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根据规定,只要有个体执照的个人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虽然拥有一

    2023-06-21查看详情>>

  •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淘宝店主被告上法庭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淘宝店主被告上法庭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昨天,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被告人王某通过其淘宝网店出售知名品牌“ZARA”、“Dior”、“adid

    2022-11-22查看详情>>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