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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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6 13: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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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有很多创业的公司,但是也有小部分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如果一个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将不受...您还可以阅读: 在深圳,有很多创业的公司,但是也有小部分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如果一个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将不受法律的保护。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但需要一定的条件。未注册商标受保护的条件(一)具有一定知名度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以具有一定知名度为前提。《商标法》第十三条中的“驰名”要求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具有一定影响”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关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均是对未注册商标知名度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二)抢注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需要以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为前提。所谓“以不正当手段”主要体现为申请注册人是否明知或应知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为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而在先使用人和在先申请人是否处于同一地域是考察是否明知或应知的重要因素。(三)需在法定期限内“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未注册商标遭抢注,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主张,维护自身权益。《商标法》规定的救济期限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0天的异议期及注册日之后的五年(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情形不受五年期限限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遭侵害的,若侵害行为持续,则可随时提起诉讼,若侵害已经停止,则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遭抢注后的如何维权(一)行政方式1. 商标异议: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抢注人可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2. 商标无效宣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抢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不受限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二)司法方式被抢注人可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方式维权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委托专业律师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律师业务大致可以划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行政以及涉外,没有谁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精通所有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因此委托知桥知识产权维护商标合法权益至关重要。2、保存关键证据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在商标抢注案件中需要注意留存最早使用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宣传推广证据、所获荣誉等任何能够证明未注册商标知名度、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据。尽早注册免为他人做嫁衣经营者在为经营品牌想好名称后,就当寻找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商标注册情况。如果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比较高就当立即注册申请。这有两点好处:(一)防止自家商标被别人超前注册;(二)如果他人申请了自己商标可以用来异议、印证。

未完成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在深圳,有很多创业的公司,但是也有小部分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如果一个公司没有注册商标,将不受法律的保护。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但需要一定的条件。

未注册商标受保护的条件

(一)具有一定知名度

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以具有一定知名度为前提。《商标法》第十三条中的“驰名”要求

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具有一定影响”

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关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均是对未注册商标知名度的要求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二)抢注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需要以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为前提。

所谓“以不正当手段”主要体现为申请注册人是否明知或应知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为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而在先使用人和在先申请人是否处于同一地域是考察是否明知或应知的重要因素。

(三)需在法定期限内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未注册商标遭抢注,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主张,维护自身权益。《商标法》规定的救济期限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0天的异议期及注册日之后的五年(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情形不受五年期限限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遭侵害的,若侵害行为持续,则可随时提起诉讼,若侵害已经停止,则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

遭抢注后的如何维权

(一)行政方式

1. 商标异议: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抢注人可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2. 商标无效宣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抢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不受限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二)司法方式

被抢注人可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司法方式维权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委托专业律师

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律师业务大致可以划分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行政以及涉外,没有谁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精通所有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因此委托知桥知识产权维护商标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2、保存关键证据

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在商标抢注案件中需要注意留存最早使用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宣传推广证据、所获荣誉等任何能够证明未注册商标知名度、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据。

尽早注册免为他人做嫁衣

经营者在为经营品牌想好名称后,就当寻找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商标注册情况。如果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比较高就当立即注册申请。这有两点好处:

(一)防止自家商标被别人超前注册;

(二)如果他人申请了自己商标可以用来异议、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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