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的限制规定
商标权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而受让人则成为新的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那么,商标权
2024-04-12查看详情>>
香港荣华(图左)担心,顺德荣华继续使用广东省高院判决前的包装(图右)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直指后者“搭便车”。
日前,香港荣华与顺德荣华之间持续了整整14年的商标权大战迎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然而有意思的是,由于双方对终审判决各有解读,两个荣华都抢着向媒体发布自己得胜的消息。在中秋前夕,新一轮粤港荣华商标大战一触即发。
两个荣华谁是赢家?
1997年,在内地早已注册了“荣华(简体带圈)”和“荣华月(简体)”商标的顺德苏氏荣华开始与香港荣华打起商标权大战。200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香港“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顺德荣华虽有“荣华(简体带圈)”和“荣华月(简体)”商标,但没有规范使用,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所以仍构成侵权。
不过,顺德荣华不服广东高院判决,上诉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粤港荣华的商标权之争迎来了最高院的终审判决,判决内容可简单分为两方面:第一,维持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顺德荣华侵犯香港荣华四个“花好月圆”图案注册商标判决;第二,撤销了广东省高院有关“顺德荣华构成对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的侵犯”的判决。
对于最高院的判决,诉讼双方各有自己的解读。粤港荣华商标权之争非但没有平息,反而似有越演越烈之势。判决一出,顺德荣华和香港荣华抢着说自己是赢家,顺德荣华甚至喊出了“让香港荣华退出内地市场”的声音。不过,昨日香港荣华也针锋相对地对顺德荣华进行了反击。
香港荣华称不会退出内地市场
最高院的判决到底是否意味着香港荣华要退出内地市场?
羊城晚报记者研读最高院的数万字的判决书后发现,判决书中未有一字提及香港荣华要退出内地市场。终审判决第二项内容显示,最高院撤销了广东省高院有关“顺德荣华构成对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的侵犯”的判决。
而顺德荣华对最高院撤销这项判决的解读,却是“该项判决意味着香港荣华不得擅自使用‘荣华月饼’标识”以及“最高院否定了广东高院对香港‘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基于以上解读,顺德荣华认为香港荣华月饼不得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销售。
然而,昨日香港荣华的代理律师温旭表示,最高院推翻广东高院有关“顺德荣华构成对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的侵犯”,绝对推导不出香港荣华不能使用‘荣华月饼’标识,更谈不上退出内地市场。
温旭进一步指出:“最高院的判决书注明:‘一审、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也就是说,最高院承认了广东高院认定香港‘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这一事实,这意味着香港荣华绝对可以继续使用‘荣华月饼’商标。”
不过,他也表示:“如果按照广东省高院的判决,香港‘荣华月饼’商标是具有排他性使用权的,这意味着顺德荣华的月饼盒上,荣华月饼四个字就不能连在一起用。但按最高院判决,顺德荣华只是不能在月饼上直接以香港‘荣华月饼’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方式使用,给其留下了以其他方式使用‘荣华月饼’四字的空间。”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商标权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而受让人则成为新的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那么,商标权
2024-04-12查看详情>>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商标不仅是企业形象的象征,也是品牌价值和商业信誉的体现。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标侵权行为也日益普遍。那么,如何保护商标权,抵御侵犯商
2023-10-21查看详情>>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造成商标权人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侵犯商标权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赔偿
2023-10-21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