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KIWI鞋油,侵权者被判赔偿300万元!

  • 232
  • 2021-03-07 13:09:33
  • 鱼爪商标网

4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对6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案由。其中,法院对多起案件均作出顶格判赔或者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奇伟(KIWI)”“宝岛”等商标权利人均获得顶格判赔。本次集中的部分案件原告系涉外企业,集中宣判不仅给权利人提供了充分的司法救济,使侵权人付出足够的侵权代价,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贯立场,有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构建。

假冒“KIWI”鞋油,赔偿300万元

据浦东法院介绍,因生产、销售一款假冒鞋油,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仅被处以刑罚,还被商标权利人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同时赔偿300万元。本案原告S.C.庄臣父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家庭清洁、杀虫、空气清新等产品的大型跨国企业,旗下主要品牌包括“奇伟(KIWI)”“雷达(Raid)”“威猛先生(Mr.Musle)”等。


原告诉称,被告王某自2014年8月开始生产假冒“KIWI”鞋油,销售给姚某等人。2016年10月,经原告举报,王某、姚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此后,王某、姚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根据公安机关从王某处查扣的部分出库登记表,9个月左右的时间,王某销售的侵权商品货值就达700多万元,据此推算,其一年销售侵权商品金额可达1000万元,理应对原告作出赔偿。

对此,王某却辩称,生效的刑事判决中认定其非法经营额为113万元,而根据出库登记表认定的700多万元销售额并非真实数据。该登记表系为吸引客户制作的,以便在洽谈生意时展示,并不是真实的销售数据。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鞋油包装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高度可能性,在刑事案件中未被采信的证据仍可作为民事诉讼中认定事实的证据。涉案登记表不仅内容明确、有被告签名,且能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被告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数额的证据。关于赔偿数额,因原告实际损失、被告获利、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等均难以确定,法院综合考虑后认为,王某恶意侵权,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遂对原告3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

为了获取利益而侵权,最终的便是如此。所以小编提醒大家,侵权行为不能做,否则得不偿失!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