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2021年,这些新规开始正式实施了!

  • 243
  • 2021-03-07 14:13:02
  • 鱼爪商标网

2019年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自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各个新规。今天,一文总结2019年应该注意的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院统一审理专利等二审案件!

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

五、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规定》

为正确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利代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其他规定

除了以上的规定,还有不少贴近我们的生活的规定,也将正式实施。

一定要仔细了解这些新规,千万不要犯错了!

以上内容,由鱼爪商标网整理发布。更多知识产权资讯,请持续关注鱼爪商标网。致力盘活闲置知识产权,16年来鱼爪商标网一直希望能借知识产权之力助力更多的企业打造民族品牌。如果您有任何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专利申请、专利转让的问题,可以登录鱼爪商标网(www.maizhi.com)或是拨打鱼爪商标网服务热线:400-698-7588。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