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重名,美国福特野马失掉了野马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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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7 14: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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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野马汽车”,想必大多数人想到的就是美国知名汽车品牌福特旗下的“野马”(英文名Mustang)。但是你知道吗,在我国四川也有一家名为“野马汽车”的公司,并且该企业早在1986年便注册了“野马”商标。


随着美国野马进入中国市场,两家企业终因品牌“重名”陷入了近2年一场商标纠纷。2016年2月份,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经过近两年的诉讼,在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从媒体消息中获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福特(中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获得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100万元的赔偿,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福特旗下跑车MUSTANG“野马”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其目前在华命名与海外相同,为“MUSTANG”。

因为商标重名,美国福特野马失掉了“野马”商标,这给到企业一个教训,在企业海外市场布局中,应当及早进行商标的注册和维权,以防止商标被他人注册后引发的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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