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VS今日头条:《延禧攻略》跳出荧屏,斗到剧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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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7 1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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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热播剧

有没有你特别关注的

你是喜欢跟着“扶摇”一起闯五洲

是与“令妃”一同勇斗后宫

还是随着“如懿”的人生起起伏伏

......


大量的IP剧,让不少吃瓜群众纷纷叫好。特别是先后上映的《延禧攻略》与《后宫·如懿传》,都讲述了清朝乾隆时期的后宫争斗,各家粉丝,各说各的好。



已经大结局的《延禧攻略》在下线之后又火了一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爱奇艺将今日头条告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今日头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短视频的方式在其手机端应用程序上传播热播的影视作品《延禧攻略》。于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于9月3日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理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诸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


消息一出,瞬间就登上了热搜榜▼


不少的新闻、财经官方微博都在转载这条消息。

@新浪财经:


@新京报:


@凤凰网财经:


@成都晚报:


据悉,原告爱奇艺诉称,其经合法授权依法享有《延禧攻略》这部影视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享有爱奇艺网站及客户端的全网独家播出的权利。但是爱奇艺发现,字节跳动公司旗下的“今日头条”手机端却出现以短视频方式传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


爱奇艺公司认为,字节跳动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非法传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的行为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对该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对爱奇艺公司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爱奇艺将字节跳动公司诉诸法院。


▲海淀法院官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知识传播方式。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有效地了解网络这种传播方式,那么其知识产权就可能会受到侵犯。这次案件中,爱奇艺公司在已取得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点值得众多企业学习。


补充阅读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其中便包括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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