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转让的一些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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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7 1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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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以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以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切记不可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要按按规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要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采用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著作权的转让,这种转让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一方面认为仅仅是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著作权转让,没有法律效力,另外一方面则认为自然人属于自由人,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著作权转让,有利于防止争议,有利于解决今后因为软件所带来的利益冲突,那么看软件现有著作权人自己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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