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标异议的相对理由与绝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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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7 17:00:33
  • 鱼爪商标网

商标注册在经历初审公告期间,会有被他人提起异议的可能。虽然在公告期中,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但必须有正当理由才行哦。那么问题来了,商标异议中的相对理由与绝对理由具体有哪些呢?让鱼爪商标网小编来告诉你。

一、商标异议相对理由

1、侵犯驰名商标的。

2、商标近似的。

3、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4、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5、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6、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7、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商标异议绝对理由

1、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

2、缺乏显著特征的立体商标。

3、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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