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

  • 158
  • 2021-04-20 09:55:23
  • 鱼爪商标网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商标是一个商品的外在形象,在这个以貌取人的现代,物品也一样,只有商标有吸引力,购买的人自然也就非常的多。那么对于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鱼爪商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

  第一,就商标而言,在先使用人不得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近似于注册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加有别于注册商标,应当允许并鼓励此种改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使用人“不得改变该服务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例如,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标为印刷体的“长城”,注册商标由手写体“长城”两字和“长城图形”组合而成,如果在先使用人将其商标“长城”字体做接近于注册商标字体的改变,或者加上“长城图形”,就属于不正当使用,应当予以禁止。

  二、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行使方式

  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商标专用权人并得要求其附加适当之区别标示”。《日本商标法》第32条第二款也有类似的规定,日本学者将商标注册人的此项权利称为“附以防止混淆的标志的请求权”,而且根据《日本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此项请求权的主体还包括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人。《美国商标法》也规定专利商标局长在准予并存注册的同时规定各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方式、地点或者有关商品的条件和限制。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第6条第三款规定:“继续使用与注册人的使用发生实际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的,继续使用人应当在使用服务商标时,增加地理名称标志,以便于与注册人使用的服务商标相区别”。本文也认为,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消费者发生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混淆,商标注册人有权要求在先使用人在使用其商标时,加上适当的标示以有别于注册商标。如果不能加上适当标示,在先使用人不得继续使用其商标。

  三、关于商标在先使用权的地域限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使用人“不得扩大该服务商标的使用地域”。在商标法修订过程中,也曾设有商标在先使用权条款并规定有地域限制。商标在先使用权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辨事由,其功能主要在于对抗商标注册人的侵权请求。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其商标以加上适当标示为条件,从而与注册商标形成区分,避免消费者的混淆。只要满足这一区分要求,就不会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因此,不宜限定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其商标的地域范围。

  以上就是鱼爪商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商标是具有在先使用权的,这一点我们要非常清楚,以免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欢迎咨询鱼爪商标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摘要:商标作为品牌的一部分,在品牌保护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不重视商标品牌的保护,将给企业带来惨重的损失。那么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1、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2023-06-27查看详情>>

  •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摘要:在大家的潜意识中,都觉得只有企业才需要注册商标的,才会创立自己的品牌,其实不然,很多普通人也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根据规定,只要有个体执照的个人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虽然拥有一

    2023-06-21查看详情>>

  • 中国企业走进非洲必须要有商标保护意识

    中国企业走进非洲必须要有商标保护意识

    导读:前两天,有一家家纺企业向我们事务所咨询,说他们公司正在积极开拓非洲市场,目前在喀麦隆和尼日尔有大量出口业务因此,需要在这两个国家进行商标保护。可四处打听后,发现喀麦隆和尼

    2022-11-22查看详情>>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