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指的是
专利权人对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这种权利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对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取得收益,处分、续展和禁止他人的侵害。如果在
商标保护期内,商标权人死亡了,那么商标权是否能被继承人继承呢?
答案是可以的。我国《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权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时间内,如果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
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实际上肯定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
自然人的注册商标,如果该权利人死亡,在其死亡1年内应由合法权利人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将因此移转给新权利人,新权利人即继承了商标注册人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实际上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凡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均属于财产继承的范围;财产继承法不仅适用于有形财产的继承,也适用于无形财产的继承。公民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公民死亡后,也应当适用财产继承。
在商标权转移时,继承人需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即继承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填写并递交《注册商标移转申请书》和有关继承的证明文件。这里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
1.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
3.原权利人留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
4.遗产分割经
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
5.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
法院的判决文书。
商标继承,继承人可以本人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如果不清楚流程,或者不方便自己办理,也可以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
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移转手续。递交的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局会发送《注册商标移转证明》,并予以公告。继承人继承了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
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
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当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对,除继承人共有外,不能像有形财产中的实物、
货币、股票一样被分割继承。如果多个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共有商标的话,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由其中的某一继承人享有,在对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后以货币或者其他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如果注册商标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因为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
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