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是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经营者用来区分其自身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一种
显著性标志。每一个商标在注册的时候都需要指定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商标的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在商标检索、审查、管理、统计等工作更加科学方便。而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或者服务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别,这样变形成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比如把“
染料,媒染剂,
颜料,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
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食品着色剂 , 油墨 ,
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等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类。
最开始各国的商标主管机关都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及对商品的理解,制定各自的商品分类表,供商标主管机关及
商标注册申请人使用。但是随着
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交流,贸易日益频繁。国家之间不同的
商标分类给商标注册,使用造成很大的困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商标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建立一套国际统一的标准分类,以利于商标和经济的发展。
就在这样的呼声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即尼斯协定或者尼斯分类,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签订,1961年4月8日生效。目前尼斯协定的成员国目前已快速发展到65个,而其它没有加入该组织的国家,也大多数使用该协定的制定的商标分类法。我国于1988年开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并于1994年加入该协定。
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另一部分是按照
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按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进行排列。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最后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另外,每一类有一个注释,注明本类包含哪些商品/服务,本类与相关类别商品/服务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区分边缘商品的类别等,这个注释对于划分那些易混淆商品/服务有很大帮助。
而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WIPO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我国商标主管机关也编排印制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尼斯协定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更新完善的分类表,从1957到现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目前我国使用的尼斯分类表2019版。
以上内容就是朗辰
知识产权对尼斯分类的概括,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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