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爪商标网代理;康新;商标无效答辩案获得成功

  • 310
  • 2021-02-02 11:48:05
  • 鱼爪商标网

案情简介: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的第521684号“新康牌XINGKA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过申请人的使用和宣传推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苯甲酸钠”产品上是驰名商标

第9926198号“康新”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中文及拼音部分完全相同,是对引证商标的复制和摹仿,会误导公众,淡化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吉林省远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不服,遂委托 “鱼爪商标网”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评审意见。

被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不同,不构成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两商标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于2013年受让取得的,后将其授权给关联公司使用,经过实际的宣传使用,争议商标已在相关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同相关权利人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评审结果:

在鱼爪商标网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标局虽认定了引证商标在“苯甲酸钠”商品上是驰名商标,但并没有认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因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据以知名的苯甲酸钠商品在行业领域、消费群体、销售渠道、相关公众等方面差异较大,一般消费者能够将二者区分,不会造成误导消费,从而损害申请人的利益的情况。

评审分析:

本案能取得成功,一方面是因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商品本身的不类似,另一方面是因为争议商标经过使用和宣传已经能够与引证商标相区分,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从此案的结果可以得知,并非所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一定跨类保护。是否符合跨类保护,还应考虑其商品的混淆可能性以及消费者的认知习惯。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 鱼爪商标网--商标转让出售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鱼爪商标网--商标转让出售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它不仅代表着企业的品牌形象,还承载着企业的信誉和市场价值。因此,商标的转让和出售成为企业间常见的商业行为。为了满足

    2024-07-27查看详情>>

  • 商标转让正规平台——鱼爪商标网

    商标转让正规平台——鱼爪商标网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价值不可低估。而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选择一个正规的平台至关重要。鱼爪商标网,作为业内知名的商标转让平台,以其专业、可靠的服务

    2024-06-15查看详情>>

  • 哪些情况下,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哪些情况下,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商标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许多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这可能会给申请人带来失望和困扰。本文将介绍一些可能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常见情况,以帮助申请人更

    2024-05-29查看详情>>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