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商品,涉案金额高达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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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3 1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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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间,被告人石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为谋取非法利益,从李某(另行处理)等人处采购假冒的“凤凰”牌自行车,通过使用本人及被告人谢某某等人的身份证开设7家淘宝店铺(掌柜名分别为“小磊乐坊”“快乐人生75866”“恋单车888”等)对外销售假冒的“凤凰”牌自行车。


被告人石某丽、谢某某明知石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按照石某的安排,分别于2016年11月、2018年7月起从事上述淘宝网店的咨询答复、礼包返现、联系发货退货等工作。经鉴定,石某、石某丽涉案销售金额为820余万元,谢某某涉案销售金额为370余万元。
近日,上海三中院审理并宣判了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被告人石某丽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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