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体
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1、商标申请书应使用
商标局指定的书式。 2、申请
集体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
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按类申请(即1标1类1份申请的原则)。如果同一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跨几个类,则需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类别分别提出申请。 3、每1个商标申请应当提交《
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并在商标申请书商标种类栏上注明商标是集体商标,同时附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及集体商
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并由申请人摘出要点,形成单一书式,一并报送商标局。 4、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易于粘贴,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5、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机填写。申请书上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 6、商标注册申请人,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 7、申请人将商标图样贴在申请书“商标”框内,贴方的方向为指定方向。商标用字应当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命名用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8、填写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若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国际分类表中未列出,应附送说明书。(商品或服务项目多时,可另附纸填写并标注说明。) 9、申请人按规定向商标局缴纳申请与注册的规费。 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1、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 2、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工正。申请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定印章,补正于续后,申请日期予以保留。 凡经商标局驳回并盖有“驳回”字样的
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上报。 4、同-申请人的同一商标,已在商品上注册了普通商标,又申清集体商标注册的,该申请人已注册的普通商标不能转让和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否则将按将按予以驳回。 5、集体商标的多数申请人缺少注册申请及管理的经验,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如做好事先查询,咨询或委托商标
事务所办理其注册申请事宜,将有益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产品生产者注册商标使消费者认“牌子”购买;产品经营者注册商标使消费者认“商铺”购买商品。所以商标注册人选择和正确使用商标至关重要。选择商标应该考虑
商标设计是否美观,是否能体现企业
文化,是否利于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使用商标应该突出商标,让商标处于商品或其包装的醒目位置,消费者不仅一目了然,而且能留下深刻印象。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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