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口子”商标被滥印 检方起诉维护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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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3 2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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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口子”分别是安徽古井贡酒(00059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标识,并不是谁想用就能随便用。经查,截至案发,陈卫满从上述两家公司共非法制造“口子”“古井贡”两种白酒包装配套上下铁盖6万余套,非法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12万余件,其中阳康俊、王朋模仿样品,组织生产制造了印制“口子”注册商标标识铁盖11万余件,获利5万余元。

同时,陈卫满还从浙江等地订购印制有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纸箱、假冒外皮面纸、PVC底座、铆钉、手袋等包装材料,并将上述铁盒与包装材料共同发往山东省曲阜市龙岗印刷厂组装成白酒包装盒成品,再将成品销售给吴军、谢紧结(均另案处理)等人,总非法经营数额达153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陈卫满以营利为目的,伪造、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阳康俊、王朋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陈卫满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阳康俊、王朋的刑事责任,维护了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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