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龙虾的思考:“盱眙龙虾”商标不是想用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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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4 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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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龙虾季,近年来,小龙虾成为了夏季大小饭店、夜宵排挡上的一道美食,而江苏盱眙龙虾因体大、色红、壳薄、肉嫩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追捧。

眼下又到了品尝小龙虾的季节,近期,杭州人的朋友圈都被各式各样的小龙虾推荐刷屏了吧,比如

对吃货来说,“盱眙龙虾”无疑是一块让人看着就流口水的金字招牌。不过街头巷尾的龙虾店中,虽然挂着“盱眙龙虾”的招牌很多,“正版”的数量却并不多。很少有人知道,“盱眙龙虾”这个注册商标早在2009年就取得“驰名商标”认证。小龙虾爱好者们吃的“盱眙龙虾”正宗吗?

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于2004年经核准注册了“盱眙龙虾XUYILONGXIA”文字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盱眙龙虾XUYILONGXIA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该商标统一由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进行管理、授权,以收取加盟费的形式进行管理。加盟商加盟到龙虾协会后,由龙虾协会授权给加盟商地理证明商标,并提供给加盟商相应的进货渠道,货源来自于盱眙当地的养殖户。

2015年,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来杭打假维权,仅在下城区就状告了8家餐饮店涉嫌商标侵权,其中位于河东路的就有3家,包括吃货们口口相传的梁大妈妈店。

这些店家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在店招、点菜单等明显位置标注“盱眙龙虾”字样,肆意使用注册商标,给龙虾协会和“正版”盱眙龙虾店带来影响。

庭审中,龙虾协会称经其多年努力经营,“盱眙龙虾”的品牌价值已达50亿左右,在“最有价值商标”中排名在100名以内。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经下城法院审理,被告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的许可,在其经营的饭店提供制售龙虾的服务,在店招及菜单上使用“盱眙龙虾”商标,与“盱眙龙虾”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属于对“盱眙龙虾”这一注册商标进行商业性使用的行为。这一行为侵害了龙虾协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这几个案件中,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盱眙龙虾”字样,二者构成近似,易导致公众对龙虾的来源、特定的品质及加工方法产生混淆,误认为自己吃的是正宗的“盱眙龙虾”,这种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餐饮业经营者须规范使用自己的字号、商标,诚信经营,意图通过“搭便车”谋利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一只小龙虾引发的思考:“盱眙龙虾”商标不是想用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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