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收费排名岂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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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11:16:55
  • 鱼爪商标网

近日,一项涵盖各行各业的十大品牌评比网络投票正在如火如荼举行。譬如,2016年度“中国床上用品十大品牌”、“中国门禁系统十大品牌”、“中国矿泉水十大品牌”……有参与企业爆料称,这家成立不过两年多的评比机构无任何评选资质。《京华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效崧世纪(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品牌排行网”上发起的网络投票活动,参与评选企业必须缴纳3万元推广费,才能进入前10名。

毫不夸张地说,现如今,凡使用自媒体的人们,每天都可能在朋友圈看到各种各样的拉票链接。对于举办机构不收费,且对公共利益无不利影响的评选活动,可以当做娱乐活动一笑了之。但对于涉及市场经济秩序,关乎消费者权益的产品“品牌”评选,则不能等闲视之。

不久前的“魏则西”事件,让百度公司的收费排名推广活动备受质疑。此后,联合调查组对百度提出的整改要求包括:“改变竞价排名机制,不能仅以给钱多少作为排位标准。”而给钱就能进入前10名的“十大品牌”评选活动,无疑也是一种变相的竞价排名,性质甚至更为恶劣。

对于商业品牌评选活动,早在2007年商务部印发的《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试行)》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收取参评企业任何费用或者开展盈利性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据报道,在效崧世纪公司举办的系列“十大品牌”评选活动中,哪怕是行业龙头老大,不交钱也无法进入前10名。显然,其收钱卖排名的行为,毫无公信力和权威性,是制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平竞争环境的违法行为。

此外,本事件中,参与的企业明知需要交费后才能进入前10名,显然已经认识到该评选活动的欺骗性。假如参与企业将所获证书加以展示推广,则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行为,工商部门可对其处以最高两百万元的罚款。而评选活动主办方无疑是帮凶甚至首恶,更应该受到严厉处罚。如果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则应与涉事企业一样,承担退一赔十或退一赔三的连带责任。甚至,其缺乏资质,以聚敛钱财为目的向参评企业出卖证书的行为,可能构成招摇撞骗,应受刑法惩戒。

市场经济的底线是诚实守信用,而金钱至上,挂羊头卖肉的评选活动无疑突破了这一底线。对此,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理当尽快调查处理,且有必要将违规者列入黑名单,防止其借助互联网再次行骗。从长远来看,针对当前品牌评比过多、过滥、太假、暗箱操作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对策,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进而将品牌评选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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