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一家著名企业商标被冒用 公安经侦大队雷霆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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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1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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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带了一份特殊的“谢礼”登门嵊州市公安局——一面印有“护企先锋、金盾卫士”的锦旗。原来,今年7月,嵊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为该公司挽回了25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公司的名誉和形象。

从去年开始,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意外发现自己公司的商标在山西长治、河南长垣一带被人冒用,其生产销售的劣质手拉葫芦(起重机)不仅给公司的形象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民警上门,事情有了转机……

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侦大队民警到嵊州市各企业开展上门走访,了解到了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的商标被假冒一事,在领导的安排下,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在侦破的初期阶段,民警发现案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由于案发地点在外地,且涉及到多个省份,给前期取证以及确定造假地点和人员都增添了一定的难度。

而且,假冒的双鸟牌手拉葫芦大部分都被销往上市公司及大型国企,随后通过这些公司流入各个矿区,每个假冒的双鸟比正规的都要轻十公斤,并且链条接口没有焊接点或者接点松垮,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在矿井中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民警在取证过程中,有部分企业不是很配合,这也无疑让取证变得难上加难。

最终,经过大家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并多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心理疏导,踩点跟踪以及相关公司人员的资金流、信息流的调查和梳理。经过各相关警种配合,摸清了一条由河南省长垣县某公司生产假冒双鸟商标的手拉葫芦,交由山西省长治市某经销商销售给山西省部分煤矿企业的完整犯罪链条。

根据专案组查到的线索,经侦大队民警分赴河南及山西两地开展抓捕,于7月11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分别在各自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店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和杨某,并在现场查扣一批账本、电脑手机等。

“在2018年10月份到2019年5月期间,都是由该起重设备公司控制人徐某负责生产假冒双鸟商标的手拉葫芦,再经过杨某不定时不定量销往山西省部分煤矿企业,”办案民警介绍到,“双鸟商标是国家注册商标,徐某和杨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造假售假,已经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另外,据徐某交代,因为大部分企业在招标时会指定要使用质量第一的双鸟手拉葫芦,而正规双鸟手拉葫芦售价为假冒双鸟手拉葫芦的三倍,所以犯罪嫌疑人通过贴牌的方式假冒双鸟手拉葫芦来获取暴利。据悉,徐某获利23万元,杨某获利25万元,同时徐某还生产浙江双鸽、浙江五一、上海沪工等全国著名品牌的葫芦进行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和杨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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