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能这样玩!一茶叶公司傍“碧潭飘雪”被判侵权赔10万

  • 256
  • 2021-02-25 12:52:06
  • 鱼爪商标网

3月6日上午10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8例全省法院服务大局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一起以商标组合形式侵犯他人商标标识被判侵权的案件也位列其中。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众茶业公司的“新飘碧”“雪潭”商标组合极易造成与竹叶青公司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商标专用权混淆,构成侵权,判决大众茶业公司赔偿102146元。

组合使用不同商标

知名品牌“碧潭飘雪”遭侵权

早在1999年,“碧潭飘雪”就已在茶及茶叶代用品类别被注册为商标,随着不断的发展与推广,碧潭飘雪已成为四川知名的茶品牌。

后经授权,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叶青公司)对“碧潭飘雪”(商标注册号:1969189、11451420)及“新碧潭飘雪”(商标注册号:13695518)注册商标享有独占许可使用权,在上述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中,就包括茶叶等类别。

而案外人成都天源居名茶有限公司则是“新飘碧”及“雪潭”的商标权人,四川省蒙顶山大众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茶业公司)经其许可,取得了“新飘碧”“雪潭”的商标使用权。

照理来说,竹叶青公司与大众茶叶公司被核准使用的商标并不相同,本不该产生争议纠纷,但为何两者却对簿公堂呢?原因就出在大众茶叶公司使用商标的形式上。

原来,大众茶业公司将“新飘碧”“雪潭”商标以上下组合的形式使用于茶叶商品上,经组合形成的“新碧潭飘雪”标识,与竹叶青公司使用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竹叶青公司认为,大众茶业公司对“新飘碧”“雪潭”商标的使用侵犯了其享有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大众茶业公司上述行为侵权并承担侵权责任。


竹叶青公司使用的“新碧潭飘雪”商标


大众茶业公司“新飘碧”“雪潭”的组合商标

混淆商标专用权

构成侵权赔偿102146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大众茶业公司的“新飘碧”“雪潭”商标组合极易造成与竹叶青公司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商标专用权混淆,大众茶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成都中院最终依法判决,大众茶业公司赔偿竹叶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2146元,大众茶业公司就其侵权行为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红星新闻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案是一起围绕加强“川字号”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傍名牌”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障四川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

在本案中,竹叶青公司是四川省重点培养的高端茶叶企业,“碧潭飘雪”是“川字号”知名品牌,在高端茶叶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大众茶业公司将“新飘碧”“雪潭”商标进行组合形成的标识,既侵犯竹叶青公司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商标专用权,对竹叶青公司的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也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法院依法认定大众茶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并责令其赔偿损失、公开道歉,体现了严厉制裁涉“三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有利于为农业企业品牌培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同时,该案也明确了将不同商标组合使用从而与他人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引导民事主体依法规范使用已注册的商标。

鱼爪商标网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致力于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商标注册查询、商标监测、商标驳回数据、商标异议数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公司。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加入鱼爪商标网官方qq群交流讨论商标问题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推荐

  •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摘要:商标作为品牌的一部分,在品牌保护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不重视商标品牌的保护,将给企业带来惨重的损失。那么为什么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1、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2023-06-27查看详情>>

  •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普通人为什么也要具备商标保护意识呢?

    摘要:在大家的潜意识中,都觉得只有企业才需要注册商标的,才会创立自己的品牌,其实不然,很多普通人也创立了自己的品牌,根据规定,只要有个体执照的个人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虽然拥有一

    2023-06-21查看详情>>

  •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淘宝店主被告上法庭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淘宝店主被告上法庭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昨天,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被告人王某通过其淘宝网店出售知名品牌“ZARA”、“Dior”、“adid

    2022-11-22查看详情>>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