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店家销售假茅台成被告,遭索赔20万,或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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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13:01:30
  • 鱼爪商标网

近日,贵州茅台将北京两家商店告上法庭,起诉两被告商标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各10万元。

原来,这两家位于北京的百货店销售茅台酒竟然是假冒的。最令人气愤的是,这两家店是属于长期经营销售、储存假冒茅台酒,不知多少消费者被骗了。

北京市工商海淀分局在这两家店查获了大量的假茅台,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此,贵州茅台对这两家店进行起诉,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各10万元,并且登报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据小编了解,这两家店不止是成为茅台酒公司被告那么简单,除了赔钱外,还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将面临坐牢的风险。

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图一时暴利,店被查封,被诉讼赔偿,最终面临牢狱之灾,别以为卖个假货就真没啥事儿。把侵犯别人商标当儿戏,随便贴个牌就当名牌卖,商标无小事,这两个人的遭遇就是个警示。(商标图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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