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版权登记流程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软件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了保护软件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软件版权登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软件版权登记的流
2024-08-21查看详情>>
北京睿智高远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将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奇鸟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原因是认为华为推出的视频拍摄编辑类手机应用“大导演”侵犯自己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1000万元。朝阳法院昨日通报称已正式受理此案。下面就跟社文商标管家网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据起诉书称,2001年7月,睿智高远公司核准注册了“大导演”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9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商标有效期至2022年6月。公司投入大量精力及成本,自主研发了“大导演”系列软、硬件产品,主要功能为图像、视频的编辑、剪辑等,并长期持有使用“大导演”商标。通过长年参加知名展会、组织活动、广告宣传以及众多渠道在中国范围内广泛销售,“大导演”系列的软、硬件产品已经在图像视频领域内建立起相当的知名度,并获得国家相关认证证书。
然而,睿智高远公司发现华为终端公司开发的一款软件产品,名称标识与“大导演”商标完全相同。同时,该公司还利用“华为市场”等手机应用平台、搜索引擎等诸多渠道,宣传推广其开发的“大导演”软件,下载数量至少已达几十万次。而华为技术公司则将“大导演”软件产品安装在其生产的P8手机上,并在2015年华为P8手机全国新品发布会上,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公开介绍等方式,对该软件进行大量宣传。同时,奇鸟软件公司在其经营的“thinksaas”手机应用网站上,提供华为终端公司“大导演”软件的下载服务。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所以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需谨慎,做好查询才会把损失降到最低。社文商标管家网提供国内商标免费查询服务,欢迎大家随时来查询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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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为转让问界商标的原因和背景华为转让问界商标的原因主要源于国家法规要求以及华为自身战略定位的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汽车品牌必须与生产厂商保持一致,即品牌商和生产商必须合一
2024-07-16查看详情>>
软件著作权和版权登记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与软件的著作权有关,但它们的含义和作用是不同的。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软件作品的著作权。软件著
2024-04-16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