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SSAN;品牌引发商标专用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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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2 13:06:39
  • 鱼爪商标网

因认为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北京速帮日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称,上世纪三十年代,原告日产就已在相关商品上使用“NISSAN”商标。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许可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整车与零部件销售、售后服务中使用“NISSAN”等注册商标,经过两原告多年来对“NISSAN”品牌的长期宣传,使“NISSAN”商标在中国消费者和经营者当中产生了极高的知名度,成为消费者所熟知的品牌。近日,北京海关查验发现北京速帮日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包括大灯总成、进气格栅等十几种汽车零件涉嫌侵犯自己在海关总署备案的“NISSAN”商标专用权。后经原告确认,这些汽车零件使用的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NISSAN”相同,其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给两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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