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易过程中经常遇到哪些问题?
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专利交易日益成为企业、科研机构和发明人之间重要的知识产权交易方式。然而,在专利交易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本文将探讨专利交易中的常见问题,以帮助读者
2023-10-16查看详情>>
原标题:专利,你属于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力?探求专利和专利制度的进阶规律,试图看清专利和专利制度的脉络态势,不是为求真,而是为专利和专利制度在求存,求进化。所思所想无他,全是因为,专利和专利制度已经与中国的国运前所未有地捆绑在了一起。除了改革和发展,我们别无选择;除了前进和胜利,我们无路可退。引子秦穆公后十四代, 君臣昏乱,秦日渐式微,传到秦孝公时,孝公元年有次六国开盟会,竟然不知会秦,秦国朝野一片恐慌,惊疑六国在商讨如何瓜分秦国。在此压力之下,促使秦孝公向天下颁布求贤令。卫国人公孙鞅,初为魏国国相公孙痤门客,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与孝公详谈三次,被拜为相,秦逐启动“商鞅变法”,促使秦国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为秦最终统一六国奠定坚实基础。正文这是最坏的时代,灰犀牛横冲直撞,黑天鹅天花乱坠,甚至于,明天还是意外,你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其中,老大、老二表面上“毛衣抹茶”,实质上却是科技发展权的垄断即将被打破……,在如此的时代大背景之下,中国将要发生巨变的行业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业。而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所有国人重新审视——专利,属于生产关系,还是属于生产力?生产关系说中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从该法条讲,专利是一种生产关系,它严厉制约着没有专利权的生产制造商、使用者、经销商和进口商等等。但是翻遍整部《专利法》,都没有条款赋予专利权的拥有者,就直接拥有了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和销售权、进口权等等权利。由此,人们得出结论,专利权是带有约束属性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等。可以预料的是,随着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最终颁布,侵权违法的“填平式损失赔偿原则”,将被“3~5倍惩罚式损失赔偿原则”所取代,如此专利将进一步强化生产关系的约束属性。楔子:后工业时代的到来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后工业化城市市区人口和企业大量向郊区迁移,产生郊区化和逆城市化现象,形成卫星城镇以及城市地域互相重叠连接而形成的城市群和大城市集群区。这是由于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导致整个产业结构的变化。按照工业化发展速度,人类社会可分为前工业化、工业化和后工业化3个时期。发达国家的后工业化时期一般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特点是城市的中枢管理职能更加强化,城市消费者的要求更加多样化,电脑技术和数据通讯网络所构成的物质机制使城市的经济状态和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变革。再加上全球化浪潮的趋势,发达国家有选择地保留金融业、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和高端服务业等,并将低端制造业向亚洲、非洲进行转移,同时也带动了资本和技术的转移。形成全新的产业链、供应链模式以及全世界创意、生产、贸易、消费的分工格局。这个时候,发达国家必须要求发展中国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他们输出的无形资产或智慧财产。比如苹果手机,制造生产主要在中国,销售地主要在美国,苹果手机卖到中国,对于美国而言称为出口。有好事者拆解一部iPhone X手机做了硬件测算,总硬件成本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但是该款手机在中国的售价高达8000元人民币以上。差价中至少包括专利技术成本均摊,以及品牌营销成本均摊、软件版权成本均摊等等。差价中的软硬件以及品牌的知识产权,成就了苹果这样科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苹果们极力需要保护的东西。讲到这,不得不说明一下本文中“资产和负债”的概念。所谓资产,是给其拥有者带来现金流的称资产;所谓负债,是给其拥有者带走现金流的称负债。在这个定义下,资产和负债就可作为真、假无形资产的照妖镜来使用了。试问,贵公司的专利权,有给贵公司带来现金流吗?贵公司的专利权,能帮贵公司打赢官司,扫清市场山寨产品吗?生产力说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把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叫做生产力。生产力就是人类运用各类专业科学工程技术,制造和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品,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生活的能力。怎么衡量一个地区/国家的生产力,有很多指标,其中最常被用到的是GDP。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还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与财富。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生产总值是用最终产品和服务来计量的,即最终产品和服务在该时期的最终出售价值。一般根据产品的实际用途,可以把产品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所谓最终产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可供人们直接消费或者使用的物品和服务。这部分产品已经到达生产的最后阶段,不能再作为原料或半成品投入其他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去,如消费品、资本品等,一般在最终消费品市场上进行销售。GDP必须按当期最终产品计算,中间产品不能计入,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笔者需要插说一点内容,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沿海地区试行的一种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模式。外商采取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组装,与国内企业进行合作。国内企业只能赚取微薄的加工费。故而,到了2005年就有了“8亿件衬衫换一架空客飞机”的说法。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没有附加值,尤其是没有技术附加值的制造环节得不到更高的估值和对价。什么是中间产品?中间产品是指为了再加工或者转卖用于供别种产品生产使用的物品和劳务,如原材料、燃料等。什么是附加值?简单一点讲,(雷曼(M.R.Lehman)把附加值称为“创造价值” (Created Value)),就是以专利、商标、版权和KNOWHOW等智慧财产介入计量,充实了中间产品的数量、种类和估值。进而传导致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提升。再以iPhone X手机为例,除了销售环节的利润外,差价部分就是技术附加值、企业商誉附加值等。可见,创新无疑是提高附加值的根本途径。对比一下,在欧美发达国家,因为产业的空心化,大多实体制造业已经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被转移出去了,所以专利、商标、版权和KNOWHOW等智慧财产必须要在被完成后的这个环节,实现可量化、可估值,为后续的专利技术等的转移、转化、出口打下基础。于是很大一部分智慧财产作为最终产品和服务来计量的,即这些智慧财产被直接计入了欧美发达国家的GDP。众所周知,技术先于专利,专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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