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德阳专利质押合同,请注意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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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9 16:24:11
  • 鱼爪商标网

想要将专利质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时,双方需要签订质押合同。而合同该如何签订?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问题,鱼爪小编在下文都做了解答。

一、如何签订专利质押合同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请求。

二、签订专利质押合同的注意问题

1、专利权质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以管理部门准予登记为生效条件,而不是象动产质押以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为条件,也不同于其他条款的权利质押的生效条件。

2、所谓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专利局,具体受理、审核、登记、收费等工作由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负责。

3、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许可合同有很大的区别。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过程中一般不发生权利转移,只是对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处置进行限制。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监控权,使质权人有可能采取最有效的途径来保障债权的实现。

4、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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