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人独占权?怎么保护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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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6 1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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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是什么?他们为什么享有独占权?下面为你一一解释。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财产权中又可分为独占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和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下面鱼爪商标网小编介绍有关专利权人的独占权的资料。

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

《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法律规定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口,这就是所谓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专利权人可以实施其专利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实施专利。

 

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

1、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

2、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

3、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4、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只要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有上述任何行为的都构成侵权。

上面的许诺销售是指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果甲某有一个专利产品,某人未经甲某许可就以广告的形式销售甲某的产品,这就已经构成侵权。

二、外观设计有四种:

①制造; ②销售; ③许诺销售; ④进口。

 

至于怎么保护专利权?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择。它们分别是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以及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1、普通的专利侵权可以采取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走行政处理途径。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情节依职责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等。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一般是解决专利赔偿、制止侵权的途径。 

专利权人通常在侵权证据已较充分的前提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向侵权行为人要求侵权赔偿。当然,《专利法》在治理专利侵权领域同样赋予了专利权人1.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两大侵权诉讼手段。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是对特定专利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权利保护途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假冒他人专利”“特定”行为表像如下: 

1)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明知1项产品而销售;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等等情节严重行为。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赋予专利权人在刑事案件中直接追究侵权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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