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对比
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作为两大核心类型,虽然均旨在保护创新成果,但在定义、审查标准、保护期限及申请流程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从多个维度对两者进行对比分析
2025-04-08查看详情>>
东莞的企业众多,市场上也不乏大品牌,但是也有很多的小作坊,小工厂之类的做一些市场上面那种热卖的产品。这种产品有的往往没有得到授权,质量也并不一样。申请了专利的企业遇到这种侵权行为该如何做呢?专利侵权产品没有研发成本,销售价格低廉,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将可能构成致命的打击。当专利权人发现市场上出现可能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专利维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相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专业性更强,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利律师代理。通常而言,开展专利维权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当发现侵权产品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购买涉嫌侵权产品进行分析,确定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分析时,应当将涉嫌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而不是将涉嫌侵权产品与自己的产品进行对比。
2、在正式采取法律行动之前,需要重新评估专利权人的专利的有效性,查询是否一直在缴纳专利费用,同时应分析专利权的稳定性。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该报告不但会就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进行评价,也是法院立案的基本文件之一。若经专利评价后认为专利稳定性不高,则建议专利权人不再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只有专利权稳定的专利,才能保证后续侵权诉讼的顺利开展。3、若初步确定涉嫌侵权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且专利权稳定,则应当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在此过程中应避免打草惊蛇。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应当进行公证,同时要获得出售侵权产品的公司所出具的发票或者盖有公章的收据。4、在正式将案件提交法院之前,可以考虑向涉嫌侵权方发送律师函,并争取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5、若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则应及时提起诉讼。提起侵权诉讼时,建议将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而管辖法院不要选择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所在地法院,而是选择销售者所在地法院,因此在购买侵权产品时,选择在哪一个地点购买涉嫌侵权产品将十分重要。根据我们的经验,无论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能力,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更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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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