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办处 专利代办处,全称为“国家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
专利代办处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的,目前只有26个城市获批设立了代办处,它们分别是:北京、长春、长沙、程度、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济南、昆明、南京、南宁、上海、深圳、沈阳、石家庄、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南昌、银川、苏州、合肥、兰州、海口、太原、西宁、呼和浩特、青岛。 专利代办处可受理的专利申请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者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者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不可受理的专利申请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
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
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可以收费的类型 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印刷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三种专利登记费(含印
花税); 5.三种专利年费; 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恢复权利请求费; 8.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9.延长期限请求费; 10.实用新型
专利检索费; 11.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12.三种
专利复审费; 13.三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 14.优先权要求费; 15.中止程序请求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 16.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1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 专利代办处不可收费的对象 1.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外专利和涉及PCT申请的专利费用。涉外专利的专利费用,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
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依法应缴纳的有关专利费用。 2.代办处不得收取港、澳、台法人及个人直接由境外汇交的专利费用。 专利代办处伴随着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走过了二十三年的历程。由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占全国专利申请量的2/3以上,收缴专利费用笔数占1/2以上。因此国内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基本都可以通过代办处进行办理,包括绝大多数的缴费,如果您想申请专利,不妨咨询我们深圳鱼爪知识产权!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
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