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讲清楚:实用专利转让手续资料
实用专利,即实用新型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其转让手续涉及多个环节和必要资料。对于希望进行实用专利转让的双方来说,了解并准备齐全这些手续资料至关重要。本文将一次性
2024-08-14查看详情>>
专利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除了自己大量申请专利外,还会购买一些已经申请成功的专利。鱼爪商标小编发现,不少投资企业或者个人,在通过专利转让市场获得专利之后,由于本身对于专利相关知识的缺失,所以不少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在缴纳专利年费时遇到一些问题,如年费缴纳时间、产生滞纳金等。今天鱼爪商标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专利转让之后涉及到的专利年费问题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专利年费缴纳标准可具体查看《专利知识:一篇文章告诉你缴纳专利年费的意义和标准》。但是由于对专利知识的不了解,很多个人和企业人在通过转让获得专利后,往往会碰到忽略缴交专利年费等一系列问题。
1、专利年费的减缓
在专利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自第六年起则按全额缴纳年费。
2、缴费届满日如是法定节假日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年费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推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期限日。
3、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规定
专利届满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可以补缴年费,但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的,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的,专利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7月5日至8月4日,滞纳金为30元,但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8月6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除了忽视专利年费缴纳之外,还有很多个人和企业在获取专利之后会初夏专利年费多缴、重缴、错缴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鱼爪商标知识产权平台专利顾问建议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1、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
2、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
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 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及收款人信息。
当事人要求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以上就是购买专利后容易在专利年费上出现的一些问题,缴纳专利年费是维持专利权的基本条件,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如果超过了6个月,专利权就终止啦。企业好不容易通过专利转让获取了专利权,如果因为忽视缴纳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的终止,那就太可惜了。所以在专利转让之后一定要重视专利年费问题,在专利转让时就与原专利权人对这块内容沟通清楚做好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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