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亲审“乔丹商标”行政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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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查看详情>>
“真功夫”这一中式快餐品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除了名字响亮之外,他的logo---一个穿着黄色衣服外形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龙的人形,是使这个品牌名声大噪的重要原因。人们只要看到这个logo很容易就会认为这个品牌和李小龙有着密切的联系。随之而来的就是大众对于“真功夫”使用这样的logo到底是否侵权的讨论。
昨日,一则消息再次引发大众对于“真功夫”的关注,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称,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将真功夫餐饮告上法庭,理由是认为该公司的商标图形侵犯了李小龙先生的肖像权。
据媒体报道,李小龙女儿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小龙公司”)近日将连锁餐饮巨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
真功夫也很快做出回应,表示自己的商标是合法注册的,目前正在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其实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称“真功夫”被指商标侵权,李小龙女儿奔走维权的消息,而昨日之事再次引发大众对于“真功夫”商标的热议,那么真功夫究竟有没有侵权呢?“李小龙”究竟又属于谁呢?
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办于1990年,是中国快餐行业前五强中唯一的本土品牌,坚持“营养还是蒸的好”的品牌定位,主营以蒸品为特色的中式快餐。截止2014年3月,真功夫门店数量达570家,遍布全国40个城市。
对于大众的疑问,真功夫曾经表示过,那个logo不是“李小龙”,而是被称为“功夫龙”,是真功夫公司在广州体育学院找了一个学生拍摄照片并漫画化的。
对于“真功夫”的名称和logo,真功夫公司有着自己的解释。在其整体的logo中有“蒸的营养专家”几个字,这其中的“蒸”字是最为特殊,有着许多含义,最重要的有两点:首先“蒸”字反映了“真功夫”餐厅是以“蒸菜”为主打特色的,第二,“蒸”字与“真功夫”中的“真”字构成谐音,一个字有两种解答,这一点是很具有创意的。
这样看来,在这样一个logo中,最具有独创性和辨识度,最具有企业特色的是“蒸的营养专家”几个字,而非形似李小龙的logo。再加之李小龙穿着黄色衣服的人物造型是被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任何人都可以模仿,不是为某个人所独占的,所以对于这样造型的使用不是侵权行为。
此外,真功夫还在2016年更换了新的logo。
真功夫此前一直采用一个比较写实的,“很像”李小龙的功夫人形象作为品牌Logo,而新Logo去写实化,变得更加抽象、更加犀利;为了配合这一风格的转变,真功夫也推出了相应的毛笔字效果的中文品牌字体和英文字体。
这个案件让鱼爪商标小编联想到了历时有八年的“乔丹”商标之争。
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名为乔丹体育,其使用的“乔丹”在2003年前注册完成。2012年,美国NBA球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围绕“乔丹”商标是否侵权,双方打了一场将近八年之久的官司。
2019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案,认为商标没有体现迈克尔·乔丹的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判决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
而与“乔丹”商标纠纷案不同的是,真功夫商标中的人物形象是有一定的可识别性的,究竟会不会认定为是李小龙形象,还要看法院的具体审理情况,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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