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尺度的改变不是侵权?从《新萧十一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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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13: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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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去年的荧屏是胡歌年的话,那么今年显然就变成严宽年了!改名为严屹宽的这位曾经的“天涯四美”之一,显然在新年之初就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新萧十一郎》的收视第一,《五鼠闹东京》的精彩表现,以及之后会陆续播出的时装大片,无一不是把这位沉寂多年的“老鲜肉”映衬得更加出色。

虽然严宽的演技可圈可点,然而影视改编从来都是鲜与泥土并存的格局,定势由来已久。人们一边欣赏新剧带来的精彩刺激,一遍吐槽其改编的天马行空。是重温经典还是毁童年?只能看编剧们的功力如何了…

在《新萧十一郎》中,把沈碧君和萧十一郎的爱情从原来的婚外情改成了姻缘早注定,让男猪脚提前出场了。这除了迎合广电总局强调的传递正确价值观的宣导之外,恐怕也是为了不让前两集的收视过于惨淡吧,乏味的貌合神离的夫妻生活,显然是没有光怪陆离的江湖更有看头的。

新版萧十一郎中,两个人的初次见面是在小时候。剧情交代,萧十一郎自幼在狼群长大,12岁时从狼口救下年幼的沈璧君,自此两个孩子在彼此生命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而成年后两人的再次重逢是沈璧君的订婚宴上,延续了二人的“缘分天注定”。

我们且不说两个小屁孩儿在那种环境下会建立起什么样的“爱情”,但还是为沈碧君的婚外情找了个唯美的说辞。

然而这些修改是否被授权了非常关键,因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是不受保护期限制的。前车之鉴,就是于妈不打招呼的《宫锁连城》以及被授权后连原作者都看不下去的《九层妖塔》了。毕竟影视作品的流传率远比原作更加普及,原作者是应该抱着娱乐的精神一笑了之呢,还是像天下霸唱一样把陆川告上法庭呢?

关于著作权的改编权,我国《著作权法》有明文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但是“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保护作品完整权侧重保护作者的思想和观点与其作品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和观点的同一性,作者将其思想和观点通过作品呈现在人们面前,他人不得进行歪曲和篡改,从而导致公众对于作者的思想和观点产生误解;而修改权则侧重保护作者的创作自由,当作者的思想或者观点发生变化时,应当允许作者自行或者授权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改动以维持作品与作者思想、观点的一致性。

然而,古龙大师已经故去多年,我们无法揣测其对于新剧的看法,但相关权利人还是可以提出改编意见的。社文商标管家网在这里呼吁原作者们,若是授权改编,前期做好沟通很重要,一个好的作品对于原著和影视公司都是双赢的事情,千万不要每每上演如此维权闹剧,使得改编者束手束脚,原作者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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