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申请中的商标算不算侵权?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常面临一个疑问:若正在申请商标,但尚未获得注册证书,此时使用该商标是否构成侵权?这一问题的答案需结合商标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综合分析。一、商标申请阶段的法
2025-05-13查看详情>>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常面临一个疑问:若正在申请商标,但尚未获得注册证书,此时使用该商标是否构成侵权?这一问题的答案需结合商标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综合分析。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需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等流程,最终核准注册后,申请人方取得专用权。在商标申请日至注册公告日期间,商标处于“申请在先”状态,申请人虽可标注“TM”(TradeMark)标识,但该标识仅表明商标正在申请中,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专用权。
1.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若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且商品/服务类别无关联,即使他人提出异议,也难以认定侵权。例如,某公司在第35类(广告销售)申请“苹果”商标,而苹果公司已注册第9类(电子设备)商标,因类别差异,前者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
2.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
▷在先权利冲突:若使用的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即使商标未注册,权利人仍可主张停止使用并索赔。
▷恶意抢注风险:若明知他人商标已使用仍抢先申请,并试图通过使用阻碍对方注册,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手段”,导致商标被驳回或无效宣告。
▷提前检索避让: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拟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降低驳回风险。
▷标注规范使用:在商标旁标注“TM”标识,明确商标处于申请阶段,避免误导公众。
▷保留使用证据:保存合同、广告、销售记录等,证明商标实际使用时间及范围,为后续异议答辩或无效宣告提供证据。
▷关注审查动态:若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需在15日内决定是否复审;若他人提异议,需在30日内答辩,避免因程序疏忽丧失权利。
若发现他人恶意抢注己方在先使用商标,即使对方商标已申请,仍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提出异议:在对方商标公告期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主张在先使用权。
▷申请无效宣告:若对方商标已注册,可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不受限)请求宣告无效。
使用申请中的商标本身不构成侵权,但需以“善意使用”为前提,避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将商标申请与品牌使用同步规划,通过法律检索、证据留存等措施,降低潜在风险,为商标注册及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3608176338】和我们鱼爪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常面临一个疑问:若正在申请商标,但尚未获得注册证书,此时使用该商标是否构成侵权?这一问题的答案需结合商标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综合分析。一、商标申请阶段的法
2025-05-13查看详情>>
商标异议与商标无效宣告是商标法律程序中两个重要的救济机制,二者在适用阶段、提起主体、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明确其区别,有助于权利人精准选择维权路径,维护商标权益。一
2025-05-13查看详情>>
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品牌的重要法律手段,但并非所有申请都能顺利进入审查程序。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商标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不符合要求,将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025-05-12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