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类型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也叫专利非自愿许可,指的企业或者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在无需经过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允许其实施某项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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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对其强制许可不认可不服的,是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议的,从而来进行对自己的救济的,而不复议就代表着你认可了,那么今天就跟鱼爪商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后果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后果有哪些产生的后果: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专利权人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看到这里,鱼爪商标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复议也是有着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时间未复议的,就代表你认可了其决定,好了以上就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后果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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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也叫专利非自愿许可,指的企业或者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在无需经过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允许其实施某项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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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强制许可,指的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根据我国《专利法》及专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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