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T国际申请的国际阶段包含国际检索程序,国际检索程序主要的作用为通过检索部门的检索,会提供申请人一份国际检索报告,报告中指出了该申请的
专利,是否满足授权的条件供申请人参考是否需要修改,或者是否需要进入国家阶段。做到不
花冤枉钱的作用。下面详细介绍PCT国际检索的一些内容。
一、国际检索阶段的更正和改正
国际检索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程序,在国际检索报告完成前,通常不允许申请人对国际申请进行修改,但在下列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作出更正或者改正。
1、明显错误更正
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后,如果发现申请中的存在某些错误,并且这种错误在主管局看来除了提出更正的内容以外不可能是指其他内容,这些错误称为明显错误。这时,申请人可以提出明显错误更正请求。除请求书之外的国际申请中的明显错误可以向主管国际检索单位提出更正请求,申请人将收到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2、删除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内容以及贬低性陈述
受理局或者国际检索单位如果发现国际申请中存在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内容,以及贬低其他产品或者方法的内容,申请人将收到该单位发出的要求删除上述内容的相应通知。
3、补交发明名称或摘要
申请人未提交发明名称或摘要的,在国际检索报告完成前可以补交。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发明名称或者摘要不合格,例如发明名称不简洁、摘要未反映
技术方案的要点等,可以重新确定发明名称或摘要。对国际检索单位自行制定的摘要,申请人可以自国际检索报告传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意见。
二、发明的
单一性 一件国际申请应当只涉及一项发明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下相互联系的一组发明。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国际申请缺乏单一性且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或者缴纳附加检索费的同时提出异议,并缴纳异议费,或者不缴纳附加检索费。
对于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如果异议成立,附加检索费和异议费将被退回。
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国际检索单位仅需对首先提到的发明主题进行检索。
三、不进行国际检索的情形
当国际申请存在下列情形时,国际检索单位将对部分权利要求或全部权利要求不进行国际检索。
1、国际申请的主题涉及无须进行国际检索的主题,包括:
①
科学和数学理论;
②
植物或者
动物品种,或者主要是用生物学方法生产植物或者动物的方法,但
微生物学方法和由该方法获得的产品除外;
③经营业务、纯粹智力行为或者游戏比赛的方案、规则或者方法;
④人体或动物体的外科手术或治疗方法,以及诊断方法;
⑤单纯的信息表达;
⑥计算机程序,在国际检索单位不具备条件检索与该程序有关的现有技术的限度内。
2、对于涉及的权利要求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检索
如果递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或者附图不清楚,或者权利要求未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其程度达到了不能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检索,则国际检索单位可以对相关的权利要求不进行检索。
3、对于涉及的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检索
申请人没有提供符合规定的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或者没有提供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以至国际检索单位无法作出有意义的检索,则可以对相关的权利要求不进行检索。
4、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符合规定
引用一项以上其他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刊要求。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可能会导致国际检索单位无法进行检索。
如果所有权利要求都存在上述情形,国际检索单位应当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但是该宣布并不影响国际申请的有效性。如果仅有部分权利要求存在上述情形,国际检索单位应当对其他权利要求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四、国际检索报告的内容及完成期限
国际检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主题的国际
分类号;
2、有关文件的引证;
3、检索的领域;
4、明显错误更正是否予以考虑的说明;
5、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说明。如果申请人缴纳了附加检索费,国际检索报告应当对此作出说明。此外,如果国际检索仅是对主要发明或者不是针对所有的发明进行,国际检索报告应当说明哪些部分已经检索,哪些部分没有检索;
6、其他事项。
国际检索报告的完成期限为自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或自
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
五、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
国际检索单位在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同时,应当作出书面意见。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内容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基本类似,是对国际申请中请求保护的发明看来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供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其内容包括:
1、意见的基础;
2、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说明以及支持这种说明的引证和解释;
3、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说明;
4、某些引用的文件;
5、国际申请中的某些缺陷;
6、对国际申请的某些意见;
7、其他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国际申请的申请人没有启动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国际局代表国际检索单位将书面意见转化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并按照规定传送给申请人和各指定局,供其参考;如果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启动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首次书面意见,申请人应当在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就该意见向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提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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