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减缓请求证明怎么使用?费减规定是否需要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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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2 1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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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者是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专利申请在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那么费用减缓请求证明是什么呢?现在申请人或者是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去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之内申请专利或者是缴纳专利费用的,是可以依照规定的请求减缴相关费用的,是不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该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需要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的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该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的填写自己的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还要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之内的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该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此外在请求书中写明“申请人是在校学生无固定收入。”即可,是不需要什么证明文件的。但是缺点就在于:申请费无法减缓,必须按照原《受理通知书》中的金额缴纳,但是可以减缓后续费用(比如:授权起三年的年费减缓85%)。重新申请专利并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缺点就是原申请将会被视为撤回,专利的申请的日期要按照新的申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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